整理房間的時候,有些照片不見了。

有的是我小時候拿去跟同學炫耀,再也沒拿回來;有的被我偷偷從相簿裡拿去做美勞,但卡片做得差強人意,也扔掉了。

只剩下相簿裡一個一個白色的空格。

離開學校之後,我把那段時間的物品全都丟掉:國高中的週記、訂正過的考卷、劃滿各色線條的課本、醜得可以的制服等等。連最後留著的歷史地理參考書,也在我確定這輩子再也不會接這些科目的家教時扔棄了。

國高中時期的我沒拍什麼照片,有青春痘和頭皮屑,覺得流行雜誌教的穿搭化妝全是要把女孩子變成眼大嘴小的外星人,從同學那裏知道拍照是一件有點虛榮的事──既不能保證自己永遠不會忘記,又忽略當時空中的氣味和濕度。所以合照的時候我總是盡可能找藉口逃掉。結果我至今還沒擁有過一支具照相功能的手機,相機多半拿來當做掃瞄機,用來記錄某頁某行有某個圖片。

我把手邊的照片找出來,按照年齡的次序排好,連證件照也歸檔,我發現父母親的照片中,夾雜了某些不認識的人,但他們可能是重要的人,於是一併收好。

有的照片老早就不知道到哪了,那也沒辦法。

我向朋友借來燈箱和掃瞄機,整理底片,在茲茲聲中,一張張我以為遺失的照片跳了出來。

那些被手指擋住鏡頭、曝光過度的、因為逆光而臉黑黑的照片,都是母親在二十幾年前用很大台的傻瓜底片相機拍出來的。

她拍的人像都小小的,臉有些模糊,有些照片甚至沒有主題,連她自己也不知道在拍些什麼。

在掃描的檔案之中,我找回了一些我最喜歡的照片,像是小時候的我穿著白色蕾絲襯衫和紫花裙子騎在大象上之類。

有一張照片,人小小的,整個人拍起來比十元硬幣大不了多少,那是還沒上幼稚園的我和父親的合照,後方是巨大而完整的中正紀念堂。

那時正值冬天,我穿著紅外套、厚褲襪以及些微過大的洋裝,我笑著甩開父親的手。穿著西裝的父親低頭看我,好像被我突如其來的行動嚇了一跳,但他嘴角帶著笑意,好像在說牽一下就好。──母親意外捕捉了這一刻。

之後,母親當然拍下了我們正經八百的合照。但我怎麼也想不起來當時究竟是為了什麼甩開父親的手,可能是不習慣跟父親牽手吧,調皮的我可能在按下快門的前一刻反悔不想牽了,把手藏在背後。當時的我們看起來很開心,雖然臉也是模模糊糊的,但那份溫暖的感覺透過鏡頭留了下來。

那時候的我一心想長大,為了幼稚園的畢業旅行,媽媽帶我去城中市場買泳裝,賣泳裝的歐巴桑再三保證這件材質好又耐用,我問可以那可以穿到大學嗎?媽媽和歐巴桑都笑了。

每年冬夏兩季,母親帶我去萬華車站買衣服,一套動輒上千,要做上許久手工。我總是看著衣櫃裡掛好的新衣服,期待過年趕快來到。小學畢業之後,那些童裝全數送人或回收。但在菜市場買的廉價T恤,我到現在還在穿,一晃眼竟也過了十數年。

從小,母親帶著我上美髮院,我可以選擇今天要綁什麼髮型,還有緞帶的顏色,為了維持喜歡的髮型,我睡覺的時候很小心,在幼稚園曾有十天不洗頭的紀錄,老師還專程打電話回家,要媽媽幫我洗頭。

我們常去的美髮院有兩間,一間是美艷的老闆娘,始終沒有結婚,身世成謎;另一個老闆娘是兩個兒子的媽,我常常一邊洗頭,一邊看著那年紀跟我差不多的男孩,趴在鏡子前面的桌上寫功課。

現在那個媽媽不做了,店收了起來。美艷的老闆娘還在,只是生意不如以往,沒有小妹幫她洗頭,洗髮剪髮燙髮,樣樣都是她自己一個人來,她的身世仍然是謎,頭髮仍是又黑又長的卷髮,但光澤亮得不像是真人的頭髮,她的客人多是我小時候就已經是歐巴桑的歐巴桑們。

這些記憶到底從什麼時候開始,跟現在一點一點錯開了呢?

我以為可以穿到大學的泳裝,早就丟了。

當美髮沙龍在市中心攻城掠地,我再也沒進去我家後面的那些髮廊,髮廊裡的阿姐們開始有了蹺腳看電視的空暇。

等我到二十幾歲,稍微知道什麼是雷射肉毒玻尿酸、保溼防曬去角質,才算是成了典型的少女。

這張父親和我在中正紀念堂前的合照,是在所有魔法展開之前的上古遺跡,我一點都記不起來,但照片中的我確實像在打噴嚏的那樣笑著,有過那樣全無印象的黃金時光。

母親的相機不能變焦,我們也不懂得其實只要往前站一步,就能讓自己清楚一點,更不敢靠鏡頭太近。我們總是以為要跑得好遠好遠,才能裝下整個背景。

我在澎湖的幼稚園實習的時候,一群老師在平安夜那天開著娃娃車,在寒流的強風中帶著糖果和音樂,到小朋友家報佳音,孩子們急急忙忙把口風琴、小木琴或鈴鼓搬出來,在家人面前演奏聖誕歌曲。

我們穿過陰暗的後巷,或附有花園的獨棟住宅,看著孩子們歡快地演奏同樣的旋律。

有個女孩,上課的時候總是很踴躍,下課後,我總是牽著她的手帶她去上舞蹈課,路上她會跟我說貓咪又抓傷她和哥哥的事。

她坐在家中客廳的地毯上敲著叮叮噹,她家就像是夢想中的房子一樣,有書櫃、木地板和旋轉手扶梯,父親坐在沙發上微笑聽著她的演奏,我以為這樣的幸福圖景將永遠繼續下去。

不久,我聽說她的父母離婚,她哥哥的監護權歸爸爸,而她跟媽媽。

八個月過去了,我實習完畢,跟這群孩子也許再也不會見面。

在離別的那個早晨,我對女孩說:「你一定要記得我喔。」

她大概不會懂得這句話是什麼意思,因為她還在大人問起年齡,必須扳著手指頭數數,一隻手就可以數完的年紀。

沒想到她一臉苦瓜相,嘴角癟了下來。

「我不要。」她說:「因為爸爸也這麼說。」

我才知道這句話對她來說,並不只是個承諾,它代表了即將到來的別離,以及大人的不負責任和殘忍,而這女孩正在用她一個人的力氣反抗。

如果黃金時光總是必須被遺忘的話,我希望她還是把我忘了的好。

讓海風吹蝕所有記憶。

總有一天,我也會忘了她長長的鳳眼,忘了這孩子的名字。

我這裡沒有和她的合照。

 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照片 中華日報 幼獅文藝
    全站熱搜

    陳又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