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我剛認真算一下,從下午兩點半出發,寫到剛才十二點半,這十個鐘頭(包括採訪、車程、我晚餐吃碗麵線、上臉書閒逛)一字一塊賺了稿費2400元,那時薪是240元。但這是我有史以來最快的速度了。難怪我平常都不敢計算這個數字。」

凌晨一點半,我發了這則動態,結果臉友們紛紛回覆,甚至提醒我該計入事前閱讀資料的時間,讓我覺得應該做個記錄,讓孤身闖蕩的文字工作者做個參考:

一、雜誌採訪

(1) 兩塊「起跳」

(2) 或不算字數,用一個案子來談費用。

(3) 國外作者來台,請台灣作家做採訪,一字三塊,現場有即席口譯。(口譯費用比採訪更高)

 

二、書籍寫手

(1) 出版社編輯認為該抽版稅,這樣對出版社和寫手都比較公平。

(2) 最近幫攝影書寫採訪(共同寫手),合約上是這樣寫的(我是乙方),聽說略低於行情,但我想研究這題材,加上受訪者都幫我聯絡打點好了,於是決定接受:

 

採訪稿每篇3000元(一字2元),整理錄音稿每篇2250元(一字1.5元),交稿時1500-2000字,倘若最終版本不滿1500字,仍以1500字計算。甲方於o月o日前支付訂金00000元給乙方。扣掉訂金之後的工作報酬 (非授權金)於甲方預定之書籍出版後60天內,以銀行轉帳匯款予乙方。

 

要注意:字數、修改次數(1次)、匯款日期

訂金通常是拿一半,不然至少也要三分之一。錢一定不是最重要的事,但沒錢就表示連基本的誠信都沒有,人很奇怪,一想到要把錢拿給別人,很多事就慎重起來,你在對方心中自然也有一定份量。

 

三、文學雜誌,小說創作

《印刻》、《聯合文學》、《時報人間副刊》、《幼獅文藝》、《中華日報副刊》 1 NTD/字

《幼獅少年》3 NTD/字 (有史以來最高的,話說我媽也最愛看這本雜誌)

《萌芽》 0.1-0.12(0.5-0.6 NTD)人民幣/字 (編輯超勤奮的,狂邀我寫短篇,害我也不敢鬆懈)

《上海文學》0.5人民幣(2.5 NTD)/字 (竟然這麼高)

 

四、推薦文

出版社大概會邀個1500字上下,同樣1元/字,再附上新書。但光是看書稿,調查作者生平,我會花上三天到一個禮拜的時間……因為我也做過編輯,知道推薦雖然很氾濫,但思考這些名單的時候,也是花費了一番苦心,既然人家覺得我可以寫,那我就寫吧。

 

目前寫過的邀稿大都是這幾種。

話說,最初找我去採訪的雜誌後事如何?我收到了一封信:

「請問你下禮拜何時有空採訪?」
面對一字一塊的採訪稿酬,我終於(大概三次)覺悟這不是合理待遇,本來想掰個找到正職工作的理由,但被提醒:「這樣只有你全身而退,以後還是會有人被壓榨。」乾脆回信,抱歉這稿酬於我不合算,感謝您一直以來的照顧。

果然再也沒回音。

總之文字工作已經夠慘了,實在不用削價競爭。

而且談得高了,自己會付出相應的努力,對方也覺得有相應的價值,那不是皆大歡喜嗎?委屈自己,別人也覺得下次找別的苦力,一樣能取代你,那就GG了。

 

人可以善良,但不可以被欺負。如果讓我上TED演講,我也只想推廣這個核心概念。

給我機會,我就準時交稿、寫出覺得足以掛上自己名字的東西,問心無愧。如果有想趁機消費,甚至是消耗人們寫作熱情的渣,我絕對不會原諒你們。

 

希望我的一點體驗,可以為各位略盡棉薄之力,或者殺雞儆猴,證明了寫作歹路不可行啊~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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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又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