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
專職寫作,就表示你跟大部分的人一樣,工作就是工作,沒有選擇的餘地。不能把寫作當作興趣,想寫才寫,就像是運動、投資或遊戲,成名了說是幸運,失敗了也是應該。

寫了一本好書,大家問你下一本在哪裡?真的端出第二本,這些人又說風涼話:這個作家老了,這本沒XXXX那本好──拜託,這麼殘酷的標準,就算是放在普通工作也行不通好嗎?

但我聽過一個很強悍的說法:「寫得快的好處是,不小心失手也沒人注意。」

當我在簡歷寫下專職寫作四個字,根本不知道這樣的日子能持續多久,但後來我終於知道這四個字是什麼意思:接下來沒退路了。

以前曾聽出版社編輯說,譯者要找「專職翻譯」──這四個字通常出現在最前面,樸素得幾乎要讓人忽略,以為是一種謙虛的姿態,沒有名校光環,沒有獎項驗證,這四個字代表這個人不把翻譯當興趣,翻完一本,還希望編輯發下一本。後來又聽說,回頭客比底細不明的暴發戶可靠,因為合作過、會付款,不必花時間打探底細。就連新娘秘書也說,她的新娘都是客人介紹的客人。不管在哪一行,自由工作者靠的都是口碑。

所以我碩士畢業後,決定從事寫作,跟我拿過同一項文學獎的文友來信:「恭喜!看來你是下定決心,但作家但這個職業很危險,你要好好保護自己。」

我笑了,這個朋友連結局都幫我想好了。

不過他是認真的。

當然,我也是。

如果說鷹架工人比其他人更容易發生職業災害,有志於文學寫作的人的確不得不面對自殺的可能性。忘了是誰說的,成為作家,也順便拿到了自殺的合法性。

2

《寂寞公路》的原文片名The End of The Tour,這趟旅程指的是華勒斯的新書巡迴,也是記者利普斯基貼身採訪五天的公路之旅,最後,也是華勒斯的生命終點。1996年利普斯基替《滾石雜誌》採訪聲名鵲起的作家華勒斯,但當時的文稿未獲錄用,12年後華勒斯自殺,利普斯基寫成Although of Course You End Up Becoming Yourself一書,無論是書還是電影,End都是不能忽略的文眼。

作家這條路走到底,說真的,好像不太妙啊。

一本書的誕生,同樣少不了製作人、演員和導演,編輯要讓書有賣相,內文是首先被看見的,有的文字討喜,有的則否,有的很有個性。寫完書的「作家」是這本書的第一個讀者,也是經紀人,不管願意或不願意,多少要附加解讀作品的功能,就跟說明書的存在差不多。

「這你可以寫。」我採訪的時候,常聽到老練的受訪者跟我這麼說。

但當採訪的利普斯基自己也寫小說,華勒斯正是自己夢寐以求的成功化身。

「那些暢銷書都是狗屁,人們根本不懂我作品的價值所在。」這套安慰未成名作者的說詞,此時對成功的華勒斯來說,是徹底的諷刺。

Writer,一個簡單的動詞加上er,就變成了難以承擔的身份:作家、文人,或稱為才子(才女),如果換做自稱,可能是筆者,最近也流行起「文字工作者」的說法,雖然說真的不必用到文字的工作意外地少。

作家,被叫的人無法心安理得,其他人更難心服口服:出書就算作家?不出書也可能寫出好文章。寫短篇、寫評論、寫部落格、寫臉書、寫美食、寫3C和教科書,能不能算作家?

弔詭的是,作家被看見的時候,都不在寫作的狀態。

3

《不畫的漫畫家》這部漫畫跳過「作品」的過程,幾個人渣自己組了一個畫壇,總在別人背後說:誰這麼年輕出道不過是運氣,不要在這種小雜誌出道,少年漫畫龍頭才是我該去的地方,給漫畫家做助手浪費時間,根本沒有發表(更沒有在畫)作品,但先開了部落格寫自己如何嘔心瀝血……

這是搞笑漫畫,笑到深處有辛酸。

這個世界上有專業的漫畫家,有同人出道的漫畫家,但百分之九十九,都是說著「這個我用膝蓋就能畫出來」這樣的話,又名為不畫的漫畫家。

同理可證,這個世界上有專業的作家,有兼職的作家,而百分之九十九都是「不寫的作家」。或許,還可以加上「前作家」。

有人是「前獸醫」、「前總統」、「前妻」,但產品是作品的人該說是幸運或不幸,只要作品如果被大家承認,那就是藝術家、作家、OO家,永遠沒有退休的機會,就算死了,也是變成已故OO家。

反過來想,就算你寫了一輩子,但作品沒發表或發表沒被承認(各式各樣的承認啦),大家還是不把你當個作家看,少數有兄弟姊妹親朋好友從事藝術經紀還有扳回一城的機會,在死後被追認為OO家。

小說家只寫小說,不是天經地義的事嗎?

但如果醒著的時間都在寫小說,哪來的時間寫臉書發出宣言?

不過,取暖還是有用的。

關於誰有才氣而誰又沒有,就像利普斯基的女朋友說的:「搞不好華勒斯的作品真的就像大家說得這麼好呢?」

沒看過書,實在沒有評論的資格。

一看書,利普斯基也不得不被華勒斯折服。

這種情況很少,大部分還是看到不順眼的作品,但那麼光芒萬丈的不順眼,比暢銷百萬的商管書還不順眼,那一定是你自己的問題。

專職寫作,就是為了寫出好書,但不專職的人往往寫出更好的作品,這讓「專職寫作」這四個字像是笑話,應了從前聽了無數次的「寫小說還是當作興趣就好」。

別人看到太陽的光亮,我看見巨大的黑子。

那麼明顯,卻偏偏沒人注意到。

只有我。

實在太不公平了。

4

後來遇到寫專欄的(呃,還是不要稱為作家好了,那好像在害他),那人說:「有時候寫得慢的稿子也沒有比較好。」

又發現即使同樣寫小說,寫短篇、寫中篇、還有大長篇的人都有根本性的差異,有許多正直的人不吝跟我分享進度Excel、收入Excel,我才發現大家早就豁出去了。

如果這就是文壇,這也是我們的江湖,就希望將來還能專職寫作,如果有人覺得我們是作家,那我們就硬著頭皮承認吧,先偷偷在出入境表格的職業欄寫下作家──就算台胞證註記是無業人員,信用卡屢次核發不過,但就讓他們見識一下專業的水準!

就算現在沒有資格被稱為作家,但編輯都不怕他的書滯銷了,那就讓我用分期付款來償還作家之名吧。

「你幾歲?」「30歲。」電影裡的利普斯基回答。

34歲。」書評大獲全勝的華勒斯,贏得了名聲,才明白自己什麼都不是,不是讀者想的那樣,也不是採訪展現出來的形象,新書發表會後也不會有年輕漂亮的女孩來到他的旅館,像搖滾巨星一樣。

夾在3034歲之間的我,有點後悔看了這部電影。

擺脫了成名要趁早的陷阱,後面還有個三十而立,我早點看,這部片有點勵志,再過個幾年,這一切也就事不關己。

3034歲,一個作家和一個年輕一點的作家。

也或許不是這四歲的差距,只是我們習慣用數字概稱某種狀態。

就算過了四年,利普斯基也不會變成華勒斯,我也不必煩惱我更像誰一點,因為我誰也不是,不是縱橫千頁的大小說家,也不是風趣的採訪編輯,我只能是我自己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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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陳又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