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抽屜裡挖出一台ipod,記不得多久沒用了,只是插線充電,螢幕亮起,我忽然想起好久以前的事,而且也終於可以回答,最近一次對談後,讀者提出的疑問:

「你什麼時候認同自己是少女?」

我是那種什麼事都要自己試一試,沒親眼見到老,就覺得自己說的年輕不徹底,總是到了觀光景點,才發現那些地方不去也沒關係──尤其最近景點都動盪不安,光是活著就很幸運。老了才發現,沒人想拍拍長了白頭髮的頭頂。老了以後,我決定乾脆不要長大,做個少女吧。

我有過一只皮手環,那是少女F送我的,聞起來有一種陌生的味道,我們在社團認識,一起辦活動,我這樣的人,竟然去參加康輔社,大概也是一種強行打開自己的努力。

很久以後我們在電話講起,她爸爸是機師,媽媽生病住在山上療養院,後來過世了。現在回想起來,這設定就像小說。我當時竟然有點羨慕她,可以這麼清晰地說明自己的狀況並不好,那時我父親也住安養院了,但要從國民政府撤退講到他中風住進安養院,這個故事實在太長,塞不進兩個高中女生對話的空隙。

我們最常聊的是音樂,小學五六年級,也有個女同學,我們都是合唱團,她爸爸畫電影看板,那是我第一次意識到畫看板是一種職業,她會從電話那一端,播放她喜歡的音樂許如芸之類,像個DJ放歌不說話。F送了我很多東西,除了手環,還有X-Japan的單曲CD,所以我們就算念不同學校、上不同的補習班,還是可以聽一樣的音樂,放學後約在西門街頭,要考試了就凹網友幫我們補習。

她練貝斯,還教我打鼓,鼓棒是黑色限量簽名版,每次練完一回,鼓棒就多了無數白痕,那是鼓棒被鈸刮傷落漆,難怪正常鼓棒都是木頭色,但我們不怕落漆,只怕自己練得不夠。我們練的是李心潔的〈自由〉,「說愛我/說愛我/難道你不再愛我/我的淚/滴下來/你從來不曾看過。」我的國語流行歌大概停留在這個階段。我們應該一起看過《NaNa》這部漫畫,所以才總是穿著全黑的衣服和黑色口紅。

至於吉他手和鍵盤手是誰完全不記得了。

我知道了,那手環應該是因為怕洗手淋濕,每次都不辭辛勞拿下來,結果反而不見了。那時也約定了要上同一所大學,結果連地區都不同,也許努力見了一兩次面,我還會在宿舍聽耳機音樂睡著,就算知道這樣很傷耳朵。

ipod重新充電,一切都好好的,裡面還有X-Japan和椎名林檎,那時的隨身聽變成時光膠囊,現在大家都用手機聽了吧,也都用Youtube建立歌單了吧,或許會把連結開放給另一個人,或者一個人聽,只聽一邊耳機,另一個耳朵聽外面世界動靜,或留給,曾經一起聽著這首歌的少女。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少女 三少四壯集
    全站熱搜

    陳又津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