演 出 製 作 合 約 書
立書合約人:OO基金會 (以下簡稱甲方)
作者OOO (以下簡稱乙方)
本合約係由甲方邀請 _________ 擔任(製作名稱)之編劇,雙方就本演出之合作相關事項,協議訂定下列條款,以資信守:
第一條:工作職務。
1.為製作本演出,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本演出「編劇」職務。
2.於合約期間內,乙方應配合甲方之所有關於本演出之工作,以不耽誤整體工作進度為主,也不得以私人其他之工作及外務影響本演出之工作進度。如有未盡事宜,以雙方共同約定實行之。
第二條:工作酬勞暨付款辦法。
1.甲方應支付乙方以下相關費用:
所有工作費用總計新台幣 OOO 元整 (含稅)。
於本演出全部結束後,乙方檢送領據及匯款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向甲方進行請款。
乙方指定之帳戶為:____銀行
戶名:
帳號:
2.各項稅款(包含二代健保)由甲方依中華民國相關稅法辦理扣繳及申報。
第三條:宣傳配合。
除甲方安排之宣傳活動外,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對外公開發表與演出創作內容有關之言論。乙方編寫此演出之著作權屬甲方所有,甲方可利用乙方之文稿做為公開宣傳用途。其相關創作品皆成為甲方存檔資料,甲方不需再支付乙方任何費用。
第四條:製作期間應確遵規定。
1. 乙方編寫完成的腳本審核以甲方最終認可為準。
2. 本演出排練過程,倘若甲方需要對腳本進行修改或調整,乙方會積極配合並按雙方議定的時間表完成修改。
3.本演出時間長度不少於OO分鐘。
4.本演出日期地點為OO年OO月OO-OO 日OOOO劇場。
5.本演出的裝台進場預計時間為OO年OO月OO日。
6.本演出的排練時間預計為OO年OO月OO-OO日。
7.腳本創作的完成日期為:OO年OO月OO日完成腳本一稿,OO年OO月OO日完成腳本定稿。
8.如有其他創作時間安排(含甲方可視演出品質與狀況增加撰稿時間),乙方需與甲方應行商議,經甲、乙雙方同意施行之。
第五條:著作權。
本演出著作財產權屬甲方,因本演出所衍生之錄影帶、光碟、照片等圖書、電子檔資產歸甲方所有,甲方有權依其需要以任何方式利用本著作,乙方不得異議。
第六條:保密條款。
乙方對本合約內容應予保密,絕不透露合約內容,否則視同違約。
第七條:特別約定。
甲乙雙方如因本合約而產生糾紛,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。甲乙雙方同意以OO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第八條:修正事宜。
本合約若有未盡事宜或需修改,得經雙方協議以書面修訂之,並列為合約之附件,惟附件內容不得對抗本合約。
第九條:合約份數
正本二份(甲乙雙方各執一份)
立合約書人簽署:
甲 方:OOOO基金會(章)
代表人/董事長:OOO (章)
地 址:OOOOOOOOOO
乙 方: (章)
身分證字號:
地 址:
聯絡電話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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